学校所属各单位(部门):根据2022年10月9日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我校现启动第二十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指导思想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和黑龙江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及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面向 2035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坚持公平公正、严谨规范的原则,健全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和优秀成果推介制度。通过评奖,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深化拓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研究,着力推出具有较高学术创新价值和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促进学科基础健全扎实、重点学科优势突出、新兴和交叉学科创新发展、冷门学科代有传承,引领社会科学界学会、学术、学科、学者发挥优势、释放活力,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龙江风格哲学社会科学,加力实现